你好,我买了个抵押车被偷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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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样杜绝电鱼现象
电鱼是对生态具有严重影响到捕鱼,电鱼船一过,小鱼小虾基本上都会死亡。大点的鱼如果索性没有被捕到,也难逃病变甚至不育的境地。真是一种灭绝式的捕鱼办法,国家法律也严格禁止这种。但是在农村地区,低于偏远,水利、环保和警察很难做到监管。看到电鱼的,即使有人打110报警,等警察来到,电鱼的也扬长而去。所以杜绝这种现象很难。可以如下去努力:
1、环保水利部门加强监管及巡查,必须要作为,并且宣称电鱼给生态带来的破坏;
2、严厉打击电鱼行为,抓到电鱼的,没收渔船及电鱼装备,并重罚金;
3、开展举报有奖机制。只要举报属实,罚的款一部分奖励举报人,并为举报人保密;
4、保护生态人人有责,看到电鱼的,马上打报警,拍照取证!这也要求警察要作为!
5、对生产电鱼设备的商家严厉打击,重罚!
元朝两次进攻日本是什么情况
1274年(元至元十一年、日文永十一年)和1281年(元至元、日弘安四年)元世祖忽必烈发动的两次侵日战争。
1259年(宪宗九年)征服高丽的忽必烈于1268年(元至元五年)命高丽使者携国书赴日,书中要求日本效法高丽来朝“通好”,否则将至“用兵”。日本朝廷祈求神佑,但以“书辞无理”,拒绝接受。幕府执权北条时宗令大宰府备战,加强九州沿海要地的警备。其后忽必烈又两派使者,均遭日本朝廷拒见。1274年忽必烈发动征日战争。
1274年10月3日,任命征东元帅忻都、右左副帅洪茶丘和刘复亨统率蒙汉军2万人、高丽军5600人、水手6700人.计3.23万人从高丽合浦出发。1274年10月5日至14日相继袭击对马、壹岐岛。16近肥前沿海诸岛,使几百名日本武士丧生。19日元军兵船驶进博多湾,翌日登陆。日军守护藤原经资指挥英勇战斗,但在元军步兵集闭战法和火药武器震天雷的威力下, 日军处于不利地位。由元世祖授命组成的征日元军,是由蒙、汉、高丽三族组成的联军。蒙军不但在战斗力,还有战术方面都远远高于日本。据日蒙古型皮铠本史书记载:击鼓鸣锣,杀声震天。日军战马惊恐不安,跳跃打转,当武士拨转马头冲向敌人的时候,已经被敌人射中。蒙古矢短,但矢根涂有毒液,射上即中毒。敌数百人箭射如雨,长柄矛可刺进铠甲缝隙。元军排列成队,有逼近者,中间分开,两端合围,予以消灭。元军甲轻、善骑马,力大,不惜命,豪勇自如,善于进退。大将据高处指挥,进退击鼓,按鼓声行动。在后退时,铁炮中装铁弹,随着火焰喷出,四面烈火,烟气弥漫;其声凄厉,心碎肝裂,目眩耳聋,不辩东西,被击毙者极多。激战至暮,日军撤至太宰府水城。
然而元军虽然在战场上压制了日军,却不擅长山地作战,无法突破九州岛崎岖的地形进入九州腹地。且日军战斗意志顽强,坚决抵抗,给元军也造成了不小损失,刘复亨受箭伤,元军撤至船上。当夜意外台风刮翻元军200多艘兵船,忻都连夜乘剩余船只撤退回国。
自1275年起, 幕府就开始为他们认为不久将进行的第二次入侵做了准备。除了更好地组织起九州的武士外,学习中原的战术体系之外,他们还在很多可能登陆点修建堡垒和其它防御设施,这些登陆点中包括博多港。与此同时,高丽国王多次与元朝谈判,反对进一步的入侵日本计划。而元朝也派遣使者至日本,但日本两次下令将元朝派来的使者斩首。忽必烈非常恼火, 开始积极筹划第二次入侵。
1279年元军征服南宋之后,于1281年春发动了对日本的第二次入侵。元军的这次入侵规模大于第一次,其中由范文虎、李庭等人率领的江南军就有十余万人(包含辅兵)。发兵两路,一路由忻都、洪茶丘率领四万作战部队,战船九百艘,从朝鲜出发;一路由范文虎率领十万江南屯田部队,战船三千五百艘,从庆元(今浙江宁波)出发。总计蒙古人4.5万,高丽人5万,汉人约10万。元军舰队因供应和人员登载问题而推迟了起航。高丽盟军先行进发,在对马岛惨遭失败而返。同年夏,元军联合高丽人夺取了壹岐岛,而后向九州进发,并在不同地点登陆。在经历一些独立的小战斗,也就是所谓的弘安之战或“第二次博多港之战”后,元军被赶回了船上。此时一场持续两天的台风,也就是非常有名的“神风”,袭击了元军舰队并摧毁了大部分的船只。
关于元军舰队被台风摧毁的原因,有说法认为是因为元军使用的是在内河航行的平底船,采用了当时较为流行的水密隔舱设置,而不是在海洋上航行的海船。 而之所以如此,是因为由于元朝蒙古统治者在及高丽的残酷,导致两地(高丽与南方沿海)对于造军船很反感,造船的汉人和高丽人故意使用错误的船型,而蒙古人对航海又一无所知;又或者忽必烈攻日太过仓促,未有充分准备海船,造船人只得在匆忙间敷衍了事。不过具体原因尚无定论。
但是需要确定的是,虽然元军遭遇了台风,但是台风发生时,并不是所有的元军都在船上,绝大部分屯驻在平户岛、鹰岛等九州岛西北部的岛屿进行休整,准备向东移动,袭击太宰府。
实际上元军对日军的作战非常不利,在台风发生之前,日军就在壹岐岛之战中打败了元军,逼迫元军东路军放弃壹岐岛,南下平户岛与主力会合。日军主帅少贰资能取得胜利之后,因为战伤而死亡。国内某些文章,宣扬说元军打败日军,击杀日军统帅少贰资能,这是不对的,少贰资能是在胜仗当中身亡。
台风发生后,元军溺死不少,物资损失严重,士气也暴跌。但大部尚存。少贰资能之子少贰景资率领数万九州军,水陆结合,对剩余的援军发起迅猛打击,运用主场优势各个击破,元军除了范文虎、忻都等人率领少量士卒逃回之外,都被歼灭或俘虏。
当战争结束时,宇都宫贞纲率领的西国援军(号称六万,实际兵力三万不到)尚在路上,未能赶到。则少贰资能、少贰景资父子打败元军是以少胜多无疑了。
一般认为抛弃士卒逃亡,导致剩余士兵士气进一步暴跌,终于全军覆没的责任人是范文虎。但这很可能只是元史的讳饰。如范文虎这样一个南宋降将,如何能作为大军最高统帅?假设范文虎是第一责任人,为何归国后并未受到重罚,且很快又升官?也许在史料当中,范文虎只不过是帮蒙古人忻都背了锅罢了。
日本国内一直认为八幡大菩萨的神风打败了蒙古军,而日本最出名的神风特攻队就是来源于这个典故。其实并不是什么神风,只能说日本的运气比较好吧。
盗贼之海晕船怎么办
海盗出入之海或区域,全体船员在船长的领导指揮下进行各部门动员防止海盗袭击,各部门认真值班,在这紧张芬伟下,即使平时有点晕船的人员在高度注意力下也不会晕船了,即使还有少许晕船的可以服一些防晕船药等,但一定坚持值班和全船一起保护船舶安全。
土匪为什么不劫“八百里加急”
古代的土匪强盗讲究“七不夺,八不抢”,其中第三条,就是不抢进京赶考的考生,和驿站的邮差。
土匪要是敢抢八百里加急,等于是老虎嘴里拔牙、阎王桌上抓供果、癞蛤蟆跳油锅,活不耐烦了。
古代没有快递服务、也没有电报系统,帝王们为了掌握各地区的军情、民情等信息,便设立了驿站。
驿站里不仅能提供食宿,还能根据信息传递的级别,提供车、船、马、轿等多种交通工具。
通常情况下,驿站传递的加急信息,有百里加急、三百里加急、四百里加急、六百里加急、八百里加急等。
其中,八百里加急,是专门用来传递最紧急信息的,比如边关告急、地方大规模聚众,特别重要的军情战报等等。
由于它的操作难度较大,一般情况下,不到万不得已,不用八百里加急。
“八百里加急”是如何传递的?
与普通的文件、物品传递不同,“八百里加急”有其特殊的传递规定。
1、不许无关人员动用驿站资源
这一点不仅适用于八百里加急、六百里加急、四百里加急等紧急情况,也适用于驿站的日常传递。
驿站是古代的政治兼军事机构,它的主要职能是为朝廷传递重要的物资和信息等资源,以供朝廷决策和调配。
因大多涉及军政要务、事关重大,所以历朝历代的驿站,都会受到官方的特别保护。
驿站里最重要的两项资源,一个是驿卒,一个是驿马,只要不涉及军务,任何人不得调用。
清朝时,就曾发布过这样一项规定:
“钦差大臣、及邻省督抚、经过地方。如有擅动驿马、探报迎送、有累驿马者,降二级调用。容隐不举之上司,降一级调用。”
就是说,钦差大臣、一省巡抚到达地方时,如果擅自调用驿马,官职降两级使用,对钦差、巡抚都是如此严令,更别提地方上的官员了。
可见,驿站的使用是非常严格的。
但是,在唐朝,发生过一个例外。
唐玄宗宠爱的杨贵妃喜欢吃岭南的荔枝,但是长安距岭南千里之遥,如果走正常的运输路线,荔枝运到中途就坏完了。
为了保证爱妃吃到新鲜的荔枝,唐玄宗特意下令让驿站,为她加急运送荔枝。
《新唐书·杨贵妃传》记载:“妃嗜荔枝,必欲生致之,乃置骑传送,走数千里,味未变,已至京师。”
杜牧为此写过一首诗:“长安回望绣成堆,山顶千门次第开。一骑红尘妃子笑,无人知是荔来。”
唐玄宗为博美人一笑,占用国家宝贵的驿站资源,这是杨贵妃的荣幸,却也是大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之一。
2、每过一驿必须换马
负责传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,由于身负重任,到达一个驿站后,通常马休人不休,补充好干粮和水后,便要换匹体力充足的马,继续赶路。
因此,八百里加急的信件送到后,累晕乃至累死的驿卒,屡见不鲜。
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古代法律明文规定:驿卒在传送文件时,可以不换人,但每过一个驿站必须换马,以防止马劳累致死。
比如,唐朝时就明令,驿卒如果不换马,要被杖责八十。
《唐律》载:“经驿不换马者,杖八十。”
除此之外,驿卒还要对劳累过度的驿马做出一定的赔偿。
在那个年代,马比人值钱呐!
3、能跑多快就跑多快
驿站送信的最快速度能达到多少呢?
清代的历史学家赵翼说过这样一段话:
“发出即封入纸函……其迟速皆由军机司员判明于函外,曰马上飞递者不过日行三百里,有紧急则另判日行里数,或四五百里,或六百里,并有六百里加快者。“
也就是说,发出信件的人,如果认为这封信比较紧急,就会在封皮上注明“马上飞递”四个字,这时要求每天必须行进300里,再紧急一点的,要日行400-500里,甚至600里。
最紧急的情况,可以达到日行800里。
我们在称赞项羽的乌骓马、吕布的赤兔马等宝马良驹时,常用一个词——日行千里。
与世所罕见的宝马相比,驿站的马能达到日行800里,已经难能可贵了。
除了要求速度外,对特别紧急的公文等,朝廷还对送达的时间和行走的路程,做出专门的规定。
比如,《唐律》就规定:“诸乘驿马辄枉道者,一里杖一百,五里加一等,罪止徒二年。越至他所者,各加一等。”
就是说,驿卒在送信时,如果多绕道一里,就杖责100,绕道5里以上,不仅罪加一等,还要被流放2年。
在严厉的规定下,驿站的送信速度才有了保证。
晚唐诗人岑参就在《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》中写道:“一驿过一驿,驿骑如流星。平明发咸阳,暮及陇山头”。
把驿骑比作流星,可见当时的驿站传递速度之快。
清朝,施琅收复时,军情从福建传到紫禁城,用了6天时间,算下来,当时的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600里以上。
4、驿卒身带特殊标识物
为了让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和其他驿卒做区别,官方一般会发给驿卒一个专门的凭证,一方面为了防止打劫,一方面提醒下一站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。
在不同朝代,这个凭证也是不同的。
宋代科学家沈括在《梦溪笔谈》中记载:
“驿传有三等:曰步递、马递、急脚递。急脚递最遽,日行四百里,唯军兴则用之。熙宁中,又有金字牌急脚递,如古之羽檄也,以木牌朱漆黄金字,光明眩目,过如飞电,望之者无不避路,日行五百余里。”
由此可见,宋代的“八百里加急”其实只能达到日行500多里,驿卒携带的凭证是一块金牌。
说是金牌,其实材质是木质的,一般朱漆为底,上面刻有八个金字:“御前文字,不得入铺”,看到这个凭证,驿站的工作人员要打起十万分的精神,这表示驿卒传送的消息万分紧急,不得留其在驿站逗留。
1140年,秦桧和宋高宗合谋,一天之内,发了十二道金牌,将岳飞从前线召回,用的就是这种传递和凭证。
在宋朝之前,驿卒使用的凭证大多是纸质的,作用跟唐僧使用的“通关文牒”差不多。
元朝时,为了更快地收集地方上的消息,元设置了2万多所“急递铺”。
在运送紧急公文时,这些铺丁一般腰挂铃铛,夜间还要拿着火把,走到窄路时,就用力摇铃,好叫行人避让,在快到下一个急递铺时,也用力振铃,下铺听到铃声,就要提前做好换马准备。
到了清朝,负责运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,一般会在腰间别上一面黄色的旗子。
如果是打了胜仗,送信的人会在腰间别一面红色的旗子,俗称“红旗报捷”。
清代小说《官场现形记》有载:“先生此去,何异登仙。指日红旗报捷,甚么司马黄堂,都是指顾间事。“
俗话说:行船走马三分险。驿递马夫们在传达军情文书的过程中,往往会发生不少插曲,遇到盗贼劫匪更是常有的事,那么,劫匪们敢劫八百里加急吗?
答案是:但凡脑子正常点的劫匪,都不敢打八百里加急的主意。
为什么土匪不敢劫八百里加急?
我认为主要有这4个原因:
1、风险极大
从上文我们可以可知,八百里加急是为朝廷运送紧急信息的,土匪敢劫八百里加急,就相当于跟朝廷作对。
以个人或团伙之力,对抗整个朝廷,这结果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,轻则处死,重则全家连坐。
如果因土匪的缘故,耽误了运送公文的行程,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。
《唐律》规定:“文书晚到一天,杖八十,两天加倍,以此类推,最重的处徒罪二年。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,则罪加三等。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,则判处绞刑。”
宋朝时,还了一部专门的“通信”法规——《宋玉新书》,里面就规定:土匪如果劫取的是一般文书,会被判处徒刑,也就是流放;如果劫取的是机密文件,则被判处绞刑;涉及军事情报的,直接处斩。
所以,凡是想活命的土匪,都会主动给这些驿卒让道,绝不会给自己找麻烦。
2、回报很低
这些八百里加急的驿卒,全身上下除了朝廷的公文、极少的干粮和水之外,什么也不会带,黄金什么的更不可能。
土匪抢劫他们,实在捞不到任何油水。
这笔“买卖”,既不能买吃的、换喝的,也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,实在是大大的不划算。
3、装备差距太大
“八百里加急”的驿卒,乘坐的是专门饲养的快马,可以日行600-800里。
而土匪们的坐骑良莠不齐,有的是老马、有的甚至没有,单从奔跑速度上,驿卒就甩土匪一大截了。
赶都赶不上,土匪劫谁去?
4、官方的保护
驿站是朝廷设置的官方机构,隶属于兵部管辖。
所以,驿站也设置有驿长、驿隶、驿丁、驿卒等岗位,他们的工资虽然不高,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公务员。
朝廷为了驿站的正常运转,也会做很多工作。
比如,在唐朝时,吏部不仅会定期考核邮驿人员,还会不定期巡检驿站的情况,为了防止盗贼作乱,朝廷在各驿站还设有数量不等的防兵等。
有人不禁就问了:那如果是重要军情,被敌方拦截了,怎么办?
咱们的担忧古人早就想到了,他们在传递重要的军事情报时,会安排多个驿卒,从不同的方向出发,这里面绝大多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,只有极个别的驿卒才会携带准确的情报。
总结:
综上所述,历史上绝大多数土匪是不敢抢劫八百里加急的。
土匪们都会进行成本核算,一般他们只是想要劫点财、色什么的,能让一家老小更好地生存下去。
劫八百里加急,非但不会给现有的物质生活带来任何改善,还极有可能葬送掉自己和全家人的小命。
这样的买卖,太不划算。
身为盗贼土匪,也要有所为,有所不为,这就是所谓的“盗亦有道”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