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《我与书的故事》四年级400字作文
- 拐卖人口的人贩子有多无耻
- 在野外遇到狼群,手里有武器,还有活命的机会吗
- 黄某某遗骸在可可西里被找到,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内心那么脆弱
- 在你家乡当地曾发生过轰动一时的奇案,是悬案吗
《我与书的故事》四年级400字作文
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,我觉得这些比喻再合适不过了.是啊,进入书 的世界,倾听书的话语,真的可以使我们变得 聪明,读一本好书,就等于和许多品德高尚的 人在谈话,读书真是乐趣无穷!.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,那时我的书就是外公、外婆和阿姨给我讲的百 听不厌的故事,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 很多的道理,懂得了什么是诚实和善良.我最 早看的书是《龟兔赛跑》,它是一本连环画,虽然没有几个字,可内容和画面却深深地吸引 着我,从此我和书成了亲密的朋友.上学后我 就更爱读书了.在床边的小桌上,摆着一本本 我心爱的书籍:《小人王国历险记》、《钢铁 是怎样炼成的》、《深海奇遇》、《草坪矮人 精》…… 一个周末,我在为下周的语文课查找资料 ,翻遍了几个书柜,都没找到合适资料,突然 发现了一本《惊魂街惊魂记》,上面写着:胆 大的翻开,胆小的走开.仔细一看,它是一部 科幻小说,被译为三十一种文字,全球销量2.7 亿册……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带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.我像一匹恶狼,贪婪地读着,我仿佛和两 位主人公一起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,一会儿遇 见狼蟹,一会儿又看见蛤蟆精……我正津津有 味地读着,妈妈一声“吃饭了” 打断了我在惊魂 街上的旅行.“马上,等会儿!”我应付着妈妈 ,又看了很久,直到爸爸夺走了那本书,我才 坐到桌前,塞了两口饭,发现今天有我爱吃的 鸡翅,但我的心思还在书里,主人公见到了狼 人到底会怎么样?我根本顾不上吃,东找西找 ,哇太好了,书就在椅子上!抓起书我继续读 了起来.“是不是非得饿你一顿啊?”妈妈生气 了,无奈之下,我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,竟 然忘掉了好吃的鸡翅,就又拿起书读了起来… … 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虫!我与书的故事还 有许多许多,走进书的世界,置身书的海洋,你可以尽情的遨游,就像一位作家说的,书就 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,他会载着你驶向 许多奇妙的港湾,驶向更远更险航程.
拐卖人口的人贩子有多无耻
人贩子从贩卖人口那天起,他们就没有脸了,为了自己的利益,不惜让别人家骨肉分离,让受害人饱受分离之苦。他们的罪行已经不能用不要脸来形容了。
我同学的父亲(我们就叫他老吴吧),将自己的亲侄女(我们就叫她小吴)偷偷地给卖到广州一家里,直到警方在一次扫黄中才把那可怜的女孩救回来了,再次回家已是十年后了。
我们村里人多地少,不少年轻的就跑到南方去打工,九三年的时候,我同学的父亲就去了广州,没有二年就带着不少钱回来了,这让他才十五岁的小侄女羡慕不已。
那时同学的小表妹辍学在家,整天无事可做,当她看到自己大伯出去打工回来赚到不少的钱时,他也动心了,一个劲的央求大伯一定要带上自己也去打工。
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,这一次再也没有回头路了。小吴高兴地跟着大伯来到大城市,一切都是那么陌生。
很快小吴就被大伯带到小餐馆里打工,工资不多,但到每个月除了自己花销外,多少还能给家里邮点。
小吴的噩梦是在半年后开始的,一天老吴高兴地回家对小吴说,你看你来广州这么长时间了,你还没好好出去玩,今天我带去出去玩会。
小吴高兴地跟着就走了,她怎么也没想到,这一走就掉进大伯的陷阱里了。那天老吴带着小吴去了,只不过他们没有走大门,而是从后门进去的。
进去后,小吴大伯就去了二楼的包间,到了门口时,他没有进去,而是让小吴先进去等他。小吴很听话,进了包间后,找了个地方就坐下来等大伯。
而她大伯却在一楼那里数着后后的一摞子钱,没几分钟后,老吴就从前门大摇大摆地走了。
他走后小吴的噩梦就来了,小吴等不来大伯,就想着出去找找看,可是她刚到门口,包厢的门开了,进来了一个光头大汉,说是老吴的朋友,说着就拉着小吴一起喝酒。
小吴回忆到,当时她害怕极了,不停地大喊大伯,可是就是不见大伯来,后来才从大汉那听说自己是被大伯以三万块钱卖给了眼前的这个人。
那一夜小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,身上被打得遍体鳞伤,下身留着血,身体在一阵一阵的刺痛,这一夜让小吴失去了太多,十年的不见天日的摧残,少女的清白,还有自己的自由。
从那以后,小吴被关在一个小屋里,她不知道那时哪里,只知道自己的身子不停的被人卖给一些男人,她有一点不服从,就会挨打。
那段日子,小吴也跑过,可是无济于事,他也求救过,可是没有一个人帮助她。就这样,每天都重复着昨天的伤痛。她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度过了多久,她只记得,自己被换过三次地方,有一次,她差点就逃跑成功了,可是最后她被人当成疯子,她说的话没人注意到。
时间一转十年过去了,小吴的父母一直都在不停地找她,可是却没有音信。当年小吴大伯回村后就说小吴不听话,自己不知道跑哪儿去了,怎么也找不到。
直到十年后,小吴才被解救回来,后来老吴被抓了。这村里人才知道,老吴这些年在外面一直是在外面,做着犯法的事。
老吴被抓后,通过他这一条线索就解救了不下十个人。这些年他的非法所得,已经被他都输了。
被解救的人中有的父母都因为找不到自己孩子双双了,还有的都疯掉的,离婚的,家都没有了的。
人贩子为了自己的私利,毁掉了多少家庭的幸福。
在野外遇到狼群,手里有武器,还有活命的机会吗
1964年,8个人的队伍在滇西山区遇到狼群,彼此仅隔20米,战士的双手微微颤抖,拿出瞄准狼群。车上的老乡见状,打开车门,赶紧拿出一块红布向上空挥舞着。
8个人的小分队去滇西找矿,遭遇狼群,发生了惊险一幕
1964年,正是寒冬腊月的季节,由8个人组成的一支小分队向滇西的山区前进,这么冷的天,他们去山上执行任务,寻找矿源。
一行人开着车往滇西方向前进,那个地方的山路崎岖,前几天又下了大雪,有几次车子都陷在泥巴里不能动弹。
当车辆开到离山脚2公里的地方,一不小心又陷进泥坑里,司机加大油门,后轮打滑根本就用不上力,怎么也开不上来。
5名战士只能去路边拔些野草,铺在轮子前面,刚走出不远,就看到前方树林里走出一只黄褐色毛茸茸的动物,还以为是狼狗,可是后面还跟着几只。
总共6头狼,肚子瘪瘪的,这里大雪封山,应该是好几天都没有找到食物。
车子陷得太深,即使加大油门还是动不了,战士们看着凶残的狼群,双手微微颤抖,拿出身上的,向前面的几只狼瞄准,打算和狼群决一死战。
就在这紧要关头,前面一辆货车探出人影,扯下后视镜上的红布,向天空挥舞着,并且向战士们喊道:不要开枪,不要开枪!如果开枪射击,只会激怒狼群,引来更多的狼,到时候想脱身都难。
听到这句话,只能将枪放下,狼群并没有离开的意思,战士们不敢下去推车,被困在这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。随后老乡示意,将车里的食物丢给狼群,在这种情况下,战士们多少有点不情愿。
不过队长还是相信老乡的话,把车内的食物用袋子装起来,不一会工夫,狼群就将这些食物吃了个精光,并没有打算离开。
接着老乡又吩咐,将车上的50斤腊肉分批丢出车外,6头狼蜂拥而至,用尖牙撕咬着食物,狼群吃完肉,肚子也鼓了起来,还是没有离开。此时,老乡和战士们十分紧张,手心里已经渗出汗珠,要面对更加残酷的局面。
此时那只头狼来到驾驶室前面,看了看里面,又围着车子转了一圈,之后便朝来的小树林跑去,身边的狼群也跟着它消失在树林中……
战友们看着狼群远去,悬着的心放了下来,向不远处的老乡竖起大拇指,感谢他的救命之恩。
在野外遇到狼群,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,手里的武器没有用武之地
手里有武器,遇到一头狼可能不会放在心上,即使发起攻击,狼的胜算也不大,更何况狼是一种聪明的动物,智力相当于儿童,也不会傻到硬拼送上性命。
但是狼群就不一样,它们是群居动物,少则5只,多则几十只,善于打配合战和持久战,即使是训练有素的战士,双方发生争斗,全身而退的几率并不高。
看到一群狼朝自己跑来,首先就会产生很大的心理压力,神经系统短路,大脑一片空白,手里的武器也不知道怎么用,就想着拔腿逃跑,手里的武器也就形同虚设,起不到什么作用。
狼的个头虽然不大,与狗差不多,但它的体型匀称,四肢修长,发现目标时,趾行性奔跑助力,脚趾着地,可以应对各种类型的地面,快速转身,速度可以达到55公里/小时以上。
人类奔跑的速度,显然比不过狼群,有数据统计,在2009年柏林世界短跑锦标赛上,百米冠军选手博尔特,在60米~80米之间这段距离,只用时1.61秒,跑完全程取得9.58秒的成绩。
跑完之后,根据这个成绩,得出了44.7公里/小时的速度,这也算是人类奔跑的极限,但与狼群还存在一定差距,更何况普通人根本就达不到这个速度。
动物的肌肉反应更快,四条腿奔跑时能够保持重心稳定,腿部产生强大的爆发力。人类想要达到这个速度,关节根本就承受不了这种冲击,身体也很快就会散架。
遇到狼群,双方距离不太远,这个时候逃跑是不明智的选择,跑不过狼群,反而会激起狼群的攻击,被狼群扑倒,手里有再强大的武器也无济于事。
狼群的战斗力极强,哪怕人的手里有武器也不会主动离开
在大自然中,就连老虎、狮子等猛兽见了狼群,也不敢轻举妄动,它们生活在一个团队,有很强的组织性和作战能力。
狼王也就是头狼,整个队伍听它指挥,与敌人发生时,所有成员都会听狼王指挥,面对再大的危险,也不会退缩,正是因为狼群有这样的精神,不管走到哪里都能给对手带来极大的威胁。
人的手里有武器,面对几头狼时,也许还有活命的机会,一旦狼群的数量达到十五至二十头,那就另当别论。
头狼以嚎叫的向狼号施令,组织严密地进攻,人的手里有武器,它们也不会害怕。就算武器是猎枪,了一头狼,其余的狼也会扑上去,对要害部位进行撕咬,也没有机会开枪。
在极地生活的狼群,也叫白狼,是寒冷极地强大的掠食者,那里的环境恶劣,一年四季大地都被大雪覆盖,它们背部的肌肉发达,寒冷气候下抗冻,具有很强的机动性,三天时间不吃不喝,就可以行走30公里,具备长途迁徙的能力。
白狼在发起攻击时,跳跃起来的距离可以达到5米,就算对面隔一条小河,也能轻松跳过障碍,将猎物捕获,在奔跑的时候,速度高达65公里/小时。
成年白狼,全长1.6米,体重有60公斤,体表颜色主要以灰色为主,大多是5头以上群居生活,它们的天性凶猛,42颗坚硬的牙齿,可以产生700磅的咬合力,仅次于虎、狮、熊、鲨鱼等大型肉食动物,能够轻易刺穿骨头,将食物碾碎。
人在吃东西时,可以尝到各种口味,那是因为体内有500万个嗅觉细胞起到了作用。狼的鼻腔内却有两亿多个嗅觉细胞,是人类的四十多倍,嗅觉神经直接与脑部相连,空气中含有268亿亿个气体分子,只要有9000个油酸分子,狼的强大嗅觉能力就可以闻出来。
在野外的环境,只要散发出食物的气味,狼在2公里的范围就可以闻到,并以最快的速度来到现场,在捕猎大型动物时,先用尖牙咬住对方,再进行撕咬。
狼群是一个团体,有着十分森严的等级,俗话说:“猛虎架不住群狼”,由此可见狼群有着超强的战斗力,即使面对拿着武器的人类,它们也不会退缩,一直下去,等时机成熟时发起攻击。
手里拿着武器,面对狼群时,有什么方法可以自保
1、在野外遇到狼群,手里拿着武器,第一时间不能慌张乱了分寸,掉头就跑是下策,不仅不能救命,还会引起狼群的追赶。狼是聪明的动物,发现猎物时,它也会考虑斗不斗得过对方,看到手里的武器,它也不会马上发起攻击。
此时要正视狼群,让它们看不出你下一步的动作,可以拿出手机向外求救,等待救援人员到来。狼群没有反应时,身体可以匀速慢慢向后退,拉开距离,如果它们跟上来,就要停止移动。
2、狼群害怕特殊的声音和光线,双方距离比较远时,试着发出大声吼叫,也许可以震慑狼群离开。有条件的话,将身边可以燃烧的东西点燃,狼群看到熊熊火光,不敢前进,为自己逃脱争取机会。
3、面对狼群,还能不能活命,手里的武器很重要。若是刀具类的武器,需要近距离与狼搏斗才起作用,能解决一头狼,但没办法搞定狼群,胜算的机会不大,不要轻易发起攻击。如果手里有猎枪,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与狼群决一死战,最好先对付头狼,攻击它的头和肚子,头狼受伤严重,为了保命会撤退,其他的狼也会跟着撤退。
写在最后
在野外野到狼群,手里有武器,活命的机会大不大,关键要看每个人的处理。狼群聚集在一起,攻击力加倍,这也是它们得以生存的,即使人的手里有武器,双方发生争斗,处理不当活命的机会并不大。
遇到狼群,保持清醒的头脑,沉着应战,为自己逃脱创造机会,才能避免更大的伤害。
黄某某遗骸在可可西里被找到,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内心那么脆弱
黄某某遗骸在可可西里被找到,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内心那么脆弱?题主这个问题问得真好,现在网络上好多都在关注,黄某某是不是?是不是他杀?有没有野生动物啃食过?题主透过表面看现象,为什么现在年轻人内心这么脆弱?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娇生惯养,一家只有一个孩子(大多数),捧在手里怕摔着,含在嘴里怕化了。就是因为这样,让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小,反正有父母呀,我要什么你都给,我想要什么都能得到,久而久之这样,让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小,稍有遇到不顺心的事情,轻则打骂父母,重则产生轻生的想法。甚至有一部分孩子,就以死亡威胁这父母,你如果不这样,我就死,父母肯定害怕呀!所以都会全力满足。
但是当你换了一个环境,学习工作步入社会,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迁就你(因为人家又不是你的父母),所以之前孩子就懵了,为什么所有人都这样对我?他就适应不了这个环境,适应不了社会,所以最后要么继续回到家里让父母宠着,要么就会崩溃的。
想想以前的80后,90后,父母打老师打很正常的一件事(因为自己顽皮嘛),那个时候也没有产生过轻生的想法,现在不一样活的很好。现在的孩子,就是因为没有被社会拷打过,才会成为这样。
在你家乡当地曾发生过轰动一时的奇案,是悬案吗
1987年,一男人在睡梦中悄无声息死去,竟惊动法医来做解剖,整个村子笼罩了一层死亡阴影。
那时还在上小学,不知道为什么,老师叫走了同班级的一位女同学。然后上午上了一节课后,就莫名其妙的放学了。在回家路上看到人们三三两两的朝着一个方向走去,我们也跟着人流去看热闹。
那时候,小屁孩,懵懵懂懂的,胆子贼大。就看见那个女同学家屋门外,人们里三层外三层,很多人聚在一起,都伸长脖子向里看。还有邻居房上树上,还有很多人远远的看。我们小孩子就从大人大腿之间钻来钻去的向里扒拉。想看看到底怎么了,为啥人们都神情严肃,那么多人,听不到一个人说话!
正使劲找缝隙向里钻的时候,不知道谁薅住我脖领子,小声说:小姑娘家,看啥看!于是,我停留在那个位置,从密密麻麻的大腿之间,看到了两只苍白的脚底板,大冷的冬天,就那样白光光的。而且,空气中,有一种特别腥,特别难闻的气味飘散开来。我还纳闷:这有啥看的?想吐,就钻出了人群。四下看看,人们还聚精会神的神情庄重的看着,空气中那种难闻的味道越来越浓!
回到家才听父母说那个女同学的父亲莫名其妙的死了。据说是玩了半宿牌,夜半回的家,早上同学母亲发现人没气了!
因为同学母亲生活作风不好,同学姑姑报了案。为了查出死亡原因,法医来了,就在院子里解剖的尸体。因为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情,三乡五里的乡亲不知道怎么的,竟然在短短的时间内,都知道了这件事,聚到了这里,等待着事情的水落石出。
我们一群小孩子不明所以,也凑热闹,幸亏我没有看到尸体全貌,否则会成为童年的一个噩梦。
那个女同学在父亲出了那样的事之后,原本学习很好,人也很活泼,小小年纪,变得有些傻呆呆的,总是在,学习也成了看天书,再加上村人对她母亲的风言风语,受了很大的刺激。
后来案子也不了了之,好像说是心脏病骤然去世的。只是人们还是疯传:有的说是晚上回家跟上了邪性的东西,招致死亡,还有的说是同学母亲给下的药,吃了死的。还有的说是同学父亲看到了同学母亲在家胡搞,气死了,
众说纷纭。
只是同学因为父亲的去世,母亲不久后改嫁,只有兄妹二人一起相依为命,好好的家散了。